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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教育一线通”发布第一期教育培训引导信息
发布日期:2011-03-17
    2010年起,市教育局将定期不定期通过“教育一线通”向中小学和幼儿园学生家长发布教育培训引导信息,并由此将影响辐射给其他市民。
    第一期信息已经于6月4日14:14发出,内容为“市教育局提醒:开展社会培训必须持有《办学许可证》,办学机构必须亮证办学。家长给学生报各类培训班时,务必查验其《办学许可证》原件,并索要和核对有关票据,以防利益受损时难以维权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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